关于我校2017年引进人才层次界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7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院长办公室 浏览次数:80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滨州医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4〕42号),现就我校2017年引进人才的层次界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界定范围  

2017年公开招聘的博士研究生以及2016年招聘、未参加层次界定的博士研究生。   

二、界定标准  

根据《滨州医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4〕42号)文件标准界定。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滨州医学院2017年引进人才层次界定申请表》,并通过我校图书馆向清华大学图书馆提出论文检索申请,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申请表》一式2份、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检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至所在学院,此次学术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2016年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学术成果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申请表》所填写内容务必翔实,与检索证明一致,其中论文以研究型文献为主,综述、病例报道及会议论文等一般不能作为界定材料提交。   

(二)部门审核  

有关部门根据个人申报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于2017年10月23日17:30前将上述材料送人事处。  

(三)学校专家组评审  

(四)签订协议  

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协议。  

(五)兑现待遇  

对签订协议人员,学校按照《滨州医学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兑现待遇;两证不齐全人员,待证书齐全后参加次年的层次界定,但学术成果材料截止日期仍为2017年6月30日。  

联系人:牟新博,联系电话:6913052。  

 

附件:《滨州医学院2017年引进人才层次界定申请表》  

     

 

 

滨州医学院人事处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