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通用办公设备政府采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2 来源:资产管理处 作者:资产管理处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院长办公室 浏览次数:20

各部门、单位、院(系):
    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62号)、《关于2016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5〕53号)要求,通用办公设备实行政府采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用办公设备品目  

(一)、批量集中采购品目包括:计算机(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空调。  

(二)、协议供货采购品目包括:照相机、 摄像机。  

(三)、定点采购采购品目包括:办公桌、文件柜(橱)、屏风卡位座、货(书)架、床等家具。  

二、采购方式:资产管理处不再受理零星采购,由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集中采购。  

三、为切实做好采购工作,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各部门、单位、院(系)应结合工作需要,本着必需、节约的原则确定2016年度通用办公设备需求数量。根据工作安排, 2016年度通用办公设备购置计划于2015年12月12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以便汇总上报省财政厅。 

    四、请各部门将附件1《滨州医学院通用办公设备采购申请汇总表》、附件2《滨州医学院通用办公设备采购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9556982@qq.com;纸质版需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资产管理处。联系人:于平,联系电话:6913089。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