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62号)、《关于2016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5〕53号)要求,通用办公设备实行政府采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用办公设备品目
(一)、批量集中采购品目包括:计算机(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空调。
(二)、协议供货采购品目包括:照相机、 摄像机。
(三)、定点采购采购品目包括:办公桌、文件柜(橱)、屏风卡位座、货(书)架、床等家具。
二、采购方式:资产管理处不再受理零星采购,由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集中采购。
三、为切实做好采购工作,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各部门、单位、院(系)应结合工作需要,本着必需、节约的原则确定2016年度通用办公设备需求数量。根据工作安排, 2016年度通用办公设备购置计划于2015年12月12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以便汇总上报省财政厅。
四、请各部门将附件1《滨州医学院通用办公设备采购申请汇总表》、附件2《滨州医学院通用办公设备采购申请表》电子版发至邮箱:9556982@qq.com;纸质版需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资产管理处。联系人:于平,联系电话:6913089。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