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滨州医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条例》(滨医行发〔2012〕49号)规定,学校于
一、检查内容
(一)新学期教学准备及安排情况
(二)教学设施及运行情况
检查各教室教学安排及环境情况(教学设备、照明、卫生状况等),各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语音室的教学设备运行情况及实验材料的准备情况;检查各基地教学设备运行情况。
(三)检查上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组织情况
重点检查考试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情况,包括成绩评定与上报、试卷的整理与归档、试卷命题分析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
二、检查程序
学期初教学检查以部门、院(系)自查为主,各部门、院(系)根据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对于教学安排、教学设施及运行情况的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对于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学校根据部门、院(系)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院(系)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检查小组负责落实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二)各部门、院(系)要认真组织相关的教研室、实验室根据学校的要求认真自查,为新学期顺利开课做好准备。
(三)各部门、院(系)要及时总结检查工作,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附件【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