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防线防范未然,学校组织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

发布日期:2022-01-19 来源:校纪检监察机关 作者:李晓彤 供稿审核人:武玉杰 责任编辑:王素芳 浏览次数:1711

为持续稳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堤坝,紧盯春节、寒假关键节点,营造安全廉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1月18日下午,学校在荣祥楼报告厅举办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报告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山东省监察委员会驻滨州医学院监察专员马东太,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150余人参加会议。

报告会由校纪检监察机关邀请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杨振怀主任,开展现场宣讲。会上,杨振怀主任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系统讲解了酒驾醉驾的构成标准及法律后果,并通过鲜活的案例和详实的数据,对危险驾驶的危害性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告诫全校教职工,要时刻绷紧“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条“自律弦”,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牢牢树立纪法意识。

报告会上,参会人员共同观看了烟台交警“两个教育”专题片《道的经》,并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线上签署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安全承诺书。

2022年,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的第十个年头。在寒假、春节来临的关键节点,学校举办此次报告会,旨在为全校教职工敲响“珍爱生命,拒绝酒驾”的警钟,提醒全校教职工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自觉增强纪法观念,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自觉守底线、塑形象、树新风,推动学校形成遵纪守法、崇廉尚德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