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成人教育校级教学研究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8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院长办公室 浏览次数:28

各部门、单位、院(系)、教学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推进成人教育品牌专业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滨州医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滨医行发〔2016〕63号)的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和《山东省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为指导,积极适应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研究成人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课程建设为重点,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构建终身学习平台,努力打造我校成人教育的特色,促进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基本原则   

 以有利于推进成人教育品牌专业建设、有利于提高成人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帮助成人学生学习为原则,注重体现成人教育特点。   

    二、立项范围及要求   

   (一)立项范围   

    1、课程建设研究,以网络课程建设为重点;   

    2、教材建设研究;   

    3、教育教学方法改革研究;   

4、教学管理研究;   

5、与成人教育教学相关的其他方面。   

   (二)申报要求

1、符合立项原则和范围的要求。申请立项的课题一般以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现开设的专业和课程为研究背景,有关特色课程建设的项目优先考虑,申请立项的课题题目可以在立项范围内,结合品牌专业建设工作自拟;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有较丰富的教学与教学研究或管理经验,熟悉成人教育学生的特点,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申报项目的研究队伍结构合理,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4、已立项未结题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   

    三、立项经费与管理

(一)立项经费资助额度  

1、继续教育学院对评审合格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其中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0.5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0.3万元/项;   

2、积极鼓励项目申请教师所在的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共同资助。   

(二)立项经费管理办法  

1、财务处在品牌专业建设经费中设立立项项目专项。项目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核定分批拨付的方式,首批资助经费(资助经费的70%)在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第二批经费(资助经费的30%)。   

2、资助经费的使用应符合财务处有关规定,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方可报销。   

   四、申报程序

  (一)课题组向本部门提出立项申请。   

  (二)各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审核,并择优推荐。   

  (三)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部门推荐项目进行评审。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2016年10月10日之前,各部门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科。  

(二)申报材料包括:各部门推荐立项的项目汇总材料、《滨州医学院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支持材料。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jxk6048@163.com)。  

 

附件:  

1.滨州医学院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申请书  

    2.滨州医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3.2016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汇总表   

 

 

 

 

                            滨州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