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04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院长办公室 浏览次数:16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有关要求,我校拟在全校推选1名教师作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三、工作程序  

1、单位推荐:5月6日前,各有关单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择优推荐,候选人报人事处;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评选;   

3、学校研究:学校研究,公示;   

4、组织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材料上报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范围和程序,在本部门内推荐候选人,并于5月6日前报人事处,报送名单时附个人材料1份。各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没有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  

联系人:于晓钧,联系电话:63056,电子信箱:byrsc001@163.com

附:《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滨州医学院人事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