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校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8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党委宣传部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院长办公室 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单位、学院:

近年来,党中央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这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全校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进程,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司发〔20125号)和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市普法办公室等联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5年度领导干部普法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校处级、副处级领导干部

二、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主要为:《滨州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题库资料》(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组织编写);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报告有关依法治国的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等内容。

三、工作安排

(一)考试方式

今年普法考试全部采取网络考试形式,请按要求进行考试注册,注册方法:进入滨州司法行政网http://www.bzssfj.gov.cn滨州市领导干部普法考试栏目,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注册要求请参照《普法考试系统注册说明》(请见附件)。

注册成功后,进入滨州司法行政网http://www.bzssfj.gov.cn滨州市领导干部普法考试栏目,登录右侧“正式考试”栏目进行答题,答题时间为60分钟,试题由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100道题生成100分试卷。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每题1分。答题结束提交试卷后,当场显示考试成绩。

(二)考前学习

建议参加考试人员先进行考前学习和模拟考试,以熟悉考试题型和流程。参加考试人员从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可通过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密码形式(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四位)登录滨州司法行政网http://www.bzssfj.gov.cn滨州市领导干部普法考试栏目,进行在线学习模拟考试,模拟考试的时间、题型、流程与正式考试时相同。

(三)考试时间

12 28 31日。

(四)成绩公布

考试按百分制评定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秀,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根据通知要求另行进行补考。考试情况和考试成绩由滨州市普法办以正式文件在全市予以公布通报。

 

附件:普法考试系统注册说明

 

党委宣传部

                          20151228

 

 

附件

 

普法考试系统注册说明

 

登录滨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www.bzssfj.gov.cn),点击2015年图标,进入在线考试系统。

一、已注册用户

单位、职务等用户信息所有变化的考试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码、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四位,如有字母X,请输入大写字母X。)登录考试系统,点击我的资料,修改用户信息。

二、新用户注册

1、点击页面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入用户注册页面。

2、选择参加考试人员的级别。

3、按照要求,填写用户信息。

4、用户信息填写完毕,仔细核对后,点击提交注册,完成新用户注册。

注意事项:注册后如有信息需要修改,请登录系统后点击我的资料,进行修改,但身份证号码、密码不可修改。用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四位(如有字母X,请输入大写字母X)。为保证考试结果统计的准确性,请规范填写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