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进行终期评估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0 来源:科研处 作者:科研处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院长办公室 浏览次数:10

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对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进行终期评估验收的通知》,学校将对“十二五”立项建设的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进行终期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内容   

建设计划执行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工作、经费投入及使用等情况。重点评估团队在立项建设期间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二、评估验收方式  

以学校自行组织评估验收为主,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并视情况抽取部分团队进行现场验收。

 三、评估验收要求   

相关学院要按照管理办法,对照建设计划任务书,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终期评估验收表》(附件1),自行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并根据评估情况进行打分,填写《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终期评估验收量化表》(附件2)。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各一式一份)于11月26日前报送科研处,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从显,联系电话:6913322;电子邮箱:bmuskk@126.com。   

 

附件:1.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终期评估验收表  

  2.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终期评估量化表   

 3. 关于对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进行终期评估验收的通知(鲁教科函〔2015〕5 号)   

 

 

 

                                  科研处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