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在职攻读学位申请及教师外出进修访学计划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0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院长办公室 浏览次数:9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及外出进修访学有关规定,学校将于近期集中研究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和访学研修事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单位、院(系)应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等工作需要,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合理编制本单位2016年度在职攻读学位、访学研修计划。  

二、申请人须向所在科室、院(系)、部门提出攻读学位和访学研修申请,填写相关表格,科室、学院、部门提出明确意见,确定推荐名单后报人事处。院(系)经费派出、自筹经费访学、国家公派出国、山东省公派出国等所有年度访学研修计划均需报学校审批备案。  

三、申请在职攻读学位的,填写《滨州医学院教职工在职学习申请表》,外出访学研修的填写《滨州医学院教职工国内研修申请表》或《滨州医学院教职工国外研修申请表》,处级干部外出研修需经党委组织部同意和主要校领导批准。  

四、学校将参照省教育厅国内外访学项目资助标准,支持已取得博士学位、未获国家及山东省公派出国留学及国内国际访学项目资助的优秀青年教师到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访学研修,其中国外访学研修2名,国内访学研修5名,访学时限为国外访学研修6个月,国内访学研修12个月。   

在职攻读学位和访学研修是提高教职工学历学位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各部门、单位、院(系)要科学规划,有计划地派出外出访学研修;要根据形势需要,逐步加强国外访学研修的派出和支持力度;要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在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科学编制计划,因外出攻读学位、访学研修等造成人员不足而申请增加进人计划或临时用工岗位的,学校不予审批。  

请各单位于11月13日前将申请情况报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byrsc001@163.com,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研究审批。逾期不再办理审批手续。  

联系人:郭晶,联系电话:6913057。  

附件:  

1.滨州医学院教职工在职学习申请表   

2.滨州医学院教职工国内研修申请表   

3.滨州医学院教职工国外研修申请表 

 

滨州医学院人事处  

                              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