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教材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滨州医学院拟对“滨州医学院2014-2015学年教材及伴随服务”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教材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BYJWC2014-001
二、招标项目:滨州医学院2014-2015学年教材及伴随服务
三、招标单位:滨州医学院
四、招标形式:竞争性谈判
五、经费来源:自筹经费
六、招标原则:由学校招标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择优录取。
七、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有关事项:
1.本次招标共分A、B、C三个标段,投标单位可投一个标段,也可投多个标段,须分标段做标书。
2.标书领取时间:2014年6月9日~2014年6月12日,本次招标为有偿取得标书,每份标书价格为人民币300元。
3.领取标书地点: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1111室。
4.递交标书时间:2014年6月12日上午11时前。
5.递交标书地点: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1111室。
6.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20000元人民币,必须在2014年6月12日上午11时前汇款到我校财务帐户上(注明:“教材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报名无效,不得参与投标。缴纳保证金前必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副本(原件)、有关资质证明进行资格预审查。
户 名:滨州医学院
开户银行:烟台农行莱山支行市东分理处
银行账号:15395101040000324
7.开标时间:2014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开标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8.开标地点: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1208房间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滨州医学院
邮编:264003
技术咨询:崔刚
联系电话:0535-6913065
滨州医学院教务处
二0一四年六月三日
投 标 人 须 知
一、招标内容(标的)
滨州医学院2014-2015学年教材及伴随服务,具体采购金额以学校该年度每学期学生所需购教材实际金额为准。具有政策性采购教材不在招标范围内(如两课类教材及省教育厅指定教材等)。
本次对2014-2015学年教材及伴随服务,分为以下三个标段:
A段:医药卫生类教材(人卫、科学、北大医学出版社、中国中医药等出版社);
B段:综合类专业课程使用教材(法律类、信息、计算机类、管理类等,高教、法律、各大学等出版社);
C段:各专业的外语类教材(上外、外研、复旦等出版社)。
二、付款方式
每学期教材供应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按照发票实洋在三个月内付清全部教材款。
三、投标人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相应管理人员、相当经济实力和具有一定规模的教材供应单位。
(二)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具有令招标方满意的资质。为保证服务质量,特提出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规模,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注册时间不得少于五年,保证能够做到合法经营,提供正版教材,具备履行合同能力,重视服务,重视诚信。资质预审时出示营业执照原件、企业组织代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必须具备三家及以上出版社(如人民卫生出版社、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江苏科技出版社等)的山东销售代理资格或发行网点资格。
3.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有至少三年以上并为四家或以上全日制本科高校学生提供教材图书采购服务的良好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诚信经营,无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单位能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
7.任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可予以拒绝,招标方不承诺接受任何人投标义务。
四、投标单位服务承诺要求
1.中标单位提供的必须是正版教材。一旦发现盗版教材,招标方将立即终止合同,并且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每学期开学前必须保证课前到书率(包括单本征订的教材)不能低于99%,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3.根据教材管理需要,教材订购逐渐趋向零购,随时补订、增订的情况较多,中标单位应积极响应,不得推诿,并保证两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告该书有无,以便学校重新选用教材。追加教材不得超过七天到书。无论购书量的多少,中标单位都应及时按指定地点送书上门,并负责入库、拆包清点、分类上架并协助配备、发放教材。
4.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当学年订购教材中剩余部分的退回、残损教材的调换及因更换版本原有库存教材退回。
5.能对我校教材建设提供直接或间接帮助,及时提供教材出版发行的新政策,并能协助我校做好自编教材的联系出版工作。
6.中标单位需在每学期订教材前一个月无偿提供各大出版社教材征订目录(含电子书目)十套,以及相关教材出版信息、发行资料以供查询、征订;随时向我校提供相关出版社的新教材出版情况和内容介绍等系列材料。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废标。
(一)一般要求
1.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方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3.投标书组成(装订成册)
(1)目录;
(2)公司简介;
(3)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署的投标书(统一格式);
(4)法定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
(5)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资质证书复印件;
(7)投标人提出的管理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化建议和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投标报价说明
(1)所有投标报价折扣率均以百分数计算,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一位数;
(2)最低报价折扣率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单位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二)技术报价要求
1.报价采用综合平均折扣率的方式,该报价在递交投标方后不再调整,不按照本邀请函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报价不得附带任何附加条件;
3.对供货时间,最大供应能力要写清并做出书面承诺;
4.报价文件中不得加行、涂改或改写;
5.投标单位应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收。
(三)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投标资料以正本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应同装一袋,并密封,封皮上写明投标人邮政编码、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于投标截止前交至报名处。
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12日上午11时。
3.递交标书地点: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图书办公楼1111室
4.投标文件在确定中标方之日前有效。
七、开标
(一)招标方将于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二)开标会议由招标方组织主持。对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进行验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其招标文件是否符合开标规定。
(三)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废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的;
4.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报价;
5.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段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的;
7.投标人利用地方及其关系向招标方及评委成员施加压力及影响的。
(四)招标方按唱标一览表唱标,后由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签字确认。
(五)投标次序在开标前随机产生,投标单位单独向评标小组介绍公司情况及标的采购折扣率,并向评标小组说明该折扣率的理由(限5分钟以内)。恶意竞标将被视为废标。
八、评标
(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二)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方和评标小组或评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评标组织
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评标小组组织实施,并接受学校纪委、审计处、财务处的全程监督。评标小组采用“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并且投标报价折扣率合理”的方法依次对投标人进行评审。评标小组成员以投票方式投票确定拟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报请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确定合格的中标人。
(四)评标原则和办法
1.“公平、公正、公开”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
2.对所有投标人的招标文件,都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进行评标。
3.评标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结合投标方的资质、服务、信誉、业绩、报价等综合情况进行全面考虑,综合评审。
4.评标纪律及规定
(1)评标人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不得随意在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5.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
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要求数量、均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全部落标、串通投标以及投标人互相诋毁,导致评标小组无法评标或投标人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时,评标小组有权停止招标,否决所有投标,招标方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九、授予合同
(一)实地考察
1.实地考察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拟中标单位。
2.实地考察的内容主要是对拟中标单位的情况、经营现状和服务情况等方面进行现场考察。
3.招标方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利。
4.招标方对拟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发现与投标文件不符,招标方有权拒绝其中标的权利,并更换拟中标单位。招标人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解释。
(二)中标通知
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最终所选定的中标单位,宣布中标结果后投标人如有毁约或者转包者,招标方有权终止签订合同,并且由中标人承担因毁约或者转包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2.招标方应及时将未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招标方有权对未中标单位不作任何解释。
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滨州医学院教务处签订合同,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在报名时交纳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
(二)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方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拒绝。
(三)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结果公示后15日内无息退还。
(四)中标人按要求签署合同后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如中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中途放弃投标或故意造成本次招标失败者;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
十一、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开始履行合同,无违约行为,教材供应结束后两个月内无息退还。
十二、解释权
1.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方的书面解释为准。
2.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方对此所作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