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公布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名单,我校学生刘杨荣获“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12月10日,“城市力量,烟台榜样”第七届烟台市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在烟台市大剧院进行,刘杨同学又荣获“烟台市第七届助人为乐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刘杨,身患重度脊柱侧弯合并脊髓栓系综合征,我校在读研究生。他创建了全国首支大学生器官捐献志愿者团队,是山东省第一个签署器官捐献协议的在校大学生,是率领团队活跃在扶残助残一线的青年志愿者。2017年将“承光心汇”志愿服务队发展成为全国大学生器官捐献志愿服务组织,成员覆盖全国25个省市,百所医科院校加盟;2018年成立一支为残障群体、失能和半失能群体提供全面而精准的康复服务的志愿服务团队。曾获2013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等荣誉。

据了解,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奖是我国目前志愿服务领域的最高荣誉。今年4月,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启动了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经过省级团组织集中申报和全国各地向团中央直接申报、初评推荐、终评评审、获奖建议名单社会公示等环节,评出本届全部奖项。
今年正值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七届烟台市道德模范按照群众广泛推荐、层层遴选审核、社会公示监督以及全社会投票等严格程序进行评选。他们中的大多数,就是我们生活中普普通通的人,他们以自己的勇敢、诚实、善良、坚持,甚至是生命,赢得了每一个人的赞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