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2018年度廉政谈话工作顺利结束

发布时间:2018-12-27 来源:校纪委 作者:柳 辛 供稿审核人:武玉杰 责任编辑:王素芳 浏览次数:15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学校自9月起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廉政谈话工作。近日,该项工作顺利结束。

开展廉政谈话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前移监督关口,做好事前预防的重要举措。此次廉政谈话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校纪委(监察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为保证谈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校纪委专门印发通知,就廉政谈话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相关要求。谈话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深入了解谈话对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以及加强廉政教育、自觉接受监督、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整改要求。

本次谈话,首次采取校领导与所分管或联系单位的处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的形式,进一步压实了主体责任。同时,各部门、单位、院(系)负责人与本单位科级干部、业务科室负责人等进行廉政谈话,涉及招标采购、基建维修、后勤管理、岗位聘用、财务管理等的部门,部门负责人与所有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切实推动了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本年度共计开展副处级以上干部廉政谈话142人次,督促各部门、单位、院(系)开展谈话1400余人次,实现了全校科级以上干部和业务科室负责人的全覆盖。

廉政谈话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首要工作方式。开展廉政谈话,不仅有利于及时准确掌握和了解党员干部特别是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思想状况、履职尽责以及重点岗位的权力运行及风险防控等情况,而且有利于强化压力传导,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于积极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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