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0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院长办公室 浏览次数:57

各部门、单位、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有关要求,我校拟在全校推选1名教师作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三、工作程序  

1、单位推荐:各有关单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择优推荐,并将候选人名单报人事处;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评选;   

3、学校研究:学校研究,公示;   

4、组织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材料上报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范围和程序,在本部门内推荐候选人,并于4月25日上午11:30前报人事处,报送名单时附个人材料1份。各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没有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  

联系人:倪虎波,联系电话:0535-6913057,电子信箱:byrsc001@163.com

附件:《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滨州医学院人事处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