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参与制定的《全省高校中医临床教学基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体系与标准》获得好评

发布时间:2017-01-13 来源:实践教学管理处 作者:任允平 供稿审核人:刘于嫣 供稿审核人:刘于嫣 责任编辑:刘芳 浏览次数:178

1月9日,由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综合处主办的“山东省高等学校中医临床教学基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与标准研讨会”在济南召开。中医药综合处副处长陈高潮主持会议。我校受中医药综合处委托,制定了《山东省高等学校中医临床教学基地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与标准》(以下简称“体系与标准”)。

会上,陈高潮对我校在“体系与标准”制定方面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与认可。实践教学管理处处长刘于嫣对“体系与标准”的建立依据、指标构成和内涵要点等做了逐项解读。与会领导和专家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并达成共识,认为该“体系与标准”设计合理,理念先进,内容全面,突出中医特色,具有较强的导向性和可测性,以此能够促进学校和教学基地共同从全局上改进工作,对加强中医临床教学基地的标准化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来自山东中医药大学、滨州医学院、济宁医学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了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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