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一项实验室管理常规基础性工作。为做好我校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确保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根据教育部教高司函[2016]25号文件及山东省教育厅鲁教高处函[2016]1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各学院、中心要及时安排所辖实验室做好本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落实具体负责实验室信息统计的人员,于2016年9月14日前将人员名单及其手机号码报送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以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实验室将报送内容要求的各个项目通过系统录入完成后,将纸质材料报所属学院、中心审核,各学院、中心汇总后报送至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二、报送内容
各实验室通过“滨州医学院实验室管理系统”录入2015-2016学年(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下同)实验室基本情况、实验室人员维护、实验室经费投入、实验项目信息等4个项目;通过“滨州医学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录入2015-2016学年精密、贵重及大型仪器设备年使用信息项目(单价在4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实验室管理系统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可通过资产管理处网站上提供的链接进行登录,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与上一学年使用的相同。
三、报送时间
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报送截止时间为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 斌
联系电话:6913496
电子邮箱:xb_00111@163.com
附件:1.需报送实验室信息数据单位名单
2.实验室信息数据填报说明
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