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6-04-26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房甲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房甲 浏览次数:164

4月26日上午,学校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推进会。副院长白咸勇主持会议并讲话,纪委书记张宗伟出席会议,学校各职能部门、各院系主要负责人、分管资产工作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参加了会议。

推进会现场

会上,白咸勇对学校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进行了阐述。他指出,对全校国有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情况等进行清查,既可以多层面准确反映学校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有利于科学、全面、准确的反映学校办学成本,有利于学校增强资产管理意识,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办学效率,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又能摸清学校“家底”,掌握各部门资产信息,完善资产数据库,为规范、科学安排资产预算提供基础数据,实现资金资产合理配置,资源利用最大化;同时通过查找资源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真空”和“漏洞”,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制度,构建规范的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推动学校国有资产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有效保证国有资产安全。

就进一步推动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白咸勇提出四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清查工作。学校成立了由资产、财务、纪委、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和学院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按计划定期报送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二要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资产管理部门要做好资产管理员培训,协调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做到以账对物、以物查账。确保资产清查工作不走过场,清查结果真实,经得起检验;三要严肃清查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失职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要做好工作监督。资产管理处要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调度,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会上,国有资产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传达了《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和《山东省卫计委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并对资产清查工作的原则和目标、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职责分工和清查要求等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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