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组顺利完成对有关重点部门、单位、院系的检查,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圆满结束。
本次检查分为各单位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自查阶段各部门、院(系)根据文件精神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并提交了自查报告。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校纪委委员、组织、人事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学校检查组,对教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总务处、基建处、滨州附院、烟台附院、外国语与国际交流学院8个部门、单位、院(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反馈结果等方式进行。检查内容主要涉及部门、院(系)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情况、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及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和学校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情况等方面。
从检查结果来看,学校各部门、单位、院(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落实为民、务实、清廉总要求,切实加强教育,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廉政责任,强化风险防控,高质量完成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工作任务。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各部门、单位、院(系)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对今后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