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海燕当选烟台市中华母亲节“十佳优秀母亲”

发布日期:2012-04-23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王玮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王玮 浏览次数:1

422是农历四月初二(孟子诞生日),以“弘扬母亲文化,发展母教事业”为主题,庆祝第六届中华母亲节活动在烟台市府礼堂举行。大会向“十佳优秀母亲”、模范母亲和大学生优秀母教义工颁奖,并向为母亲教育做出贡献的单位进行了颁奖。我校膳食服务中心宋海燕老师荣获“十佳优秀母亲”荣誉称号,基础学院马彤彤和特教学院刘芳分别荣获“优秀母教义工”称号。来自烟台市各学校、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近千名群众参加了庆祝活动,并观看了文艺演出。

此次活动由烟台市老科协科学育人专业委员会、烟台母亲教育中心主办,烟台民建企业家联谊会承办。活动中,对评选出的十位“十佳优秀母亲”进行了表彰,她们中有在苦难和打击面前不低头的85岁高龄邵素真母亲;一个把好孩子都是夸出来的教育理念贯穿到实际教育子女的行动中的曲蓉娴母亲;来自孟子故里济宁邹城的孙继英母亲,用尊重和关爱培养了一个为人民服务的中将儿子和军官孙女;以及来自我校勤劳、善良、无私的普通保洁员宋海燕母亲,她用微弱的力量无私的资助了许多贫困的学生,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等国家出现灾难时,义无反顾捐出自己整月的工资。母亲,这个太阳底下最光辉的形象,用最平凡的人生感动了儿女,感动了现场的每位观众。会场上,大家用悠扬的歌声、真挚的祝福向全国的母亲祝贺节日。

烟台创设中华母亲节活动已经进行了六年,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倡导弘扬传统文化、发展母教事业的活动在烟台已经走过12个年头。烟台母亲教育中心,是由热心母亲教育事业的学者、教授、企业家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自愿组成,经民政部门这册的社会公益团体。母亲教育中心遵循了“道德、正义、良心”的理念,坚持“公益、自愿、无偿”的性质,秉承“传承中华文化,构建母教体系;弘扬母仪之德,唤醒母亲意识;造就贤母品质,培养优秀后代”为宗旨。

 

 

 

 

                                                                           摄影: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