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2012年工会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2-03-15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高森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高森 浏览次数:1

 

314下午,学校召开2012年工会工作会议,总结2011年度工会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集体学习了教育部第32号令颁布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安排部署了2012年工会工作。副院长李一鸣出席会议并讲话,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李一鸣要求,一要深化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法定基本形式;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和执行机构;工会委员会、女工委员会委员是工会工作的骨干,要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民主办学方面发挥骨干作用;教职工代表是教职工根本利益的代言人,要积极履行相应职责。二要明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和代表的权利义务。认真落实教代会的建议权、通过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把握教职工代表的五项权利和五项义务。三要完善保证教职工代表履行职责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沟通制度、信息收集和提报制度、校领导接待教职工代表制度。四要做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事业的表率。不断增强代表意识,真心实意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换来实实在在的效益。

会议对2011年度评出的校工会一分会、三分会等两个先进分会,于平等75名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刁汇玲等102010-2011年度“五好文明家庭”,2011年基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医学人文学院公共外语教研室等两个巾帼文明岗,云飞等10名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会上,工会主席贺建民做2011年度工会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会工作计划,工会副主席吕莲萍宣读有关表彰文件,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代表隽博泳、巾帼建功先进个人代表刘希伟作大会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