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印发《滨州医学院课堂教学评价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办法》按照着力推进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经验,对课堂教学评价的目的、原则、对象、组织实施及评价结果的处理应用作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规定,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坚持全面综合、客观公正、科学公开、学校评价与院系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形成以校级评价为主导,院(系)评价为主体,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评价模式。通过学生评价、院(系)评价、教学督导评价等方式,对承担学校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进行多渠道、多方位、多形式地评价。
《办法》规定,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年度进行综合评价。学校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和评价内容,制定《滨州医学院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体系》、《滨州医学院实验教学评价指标体系》、《滨州医学院临床见习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滨州医学院临床实习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滨州医学院授课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等不同的指标体系,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可靠。《办法》还进一步完善了评价成绩的计算办法,明确了评价结果的处理。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及指标体系,按照学生评价、院(系)评价、教学督导评价不同的比例来确定每学年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
《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通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充分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激励广大教师潜心研究教学工作,不断推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达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以评促改,教学相长”的目的,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实现高质量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