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届毕业生255人暂缓或未取得学位

发布日期:2009-07-08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王玲玲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王玲玲 浏览次数:5

近日,从校学位委员会评定办公室获悉,我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共有255人暂缓或未取得学位。

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经校学位委员会研究决定,我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195人将暂缓授予学位,其中硕士研究生4人,暂缓授予学位的原因为论文发表未达到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本科生191人,暂缓授予学位的原因为在学期间学习成绩未达到学位授予的规定要求或实践教学环节未修满学分、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OSCE)旷考和考试不及格等。另有60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学期间因考试作弊、旷课、违纪等原因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而未取得学士学位。据介绍,暂缓授予学位的硕士研究生论文发表达到培养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后补授硕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补修相关课程和实践教学学分且通过学校组织的考试并成绩合格后予以补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