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6-19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王忠彦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王忠彦 浏览次数:548
近日,滨州市人事局、司法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我校党委宣传部卜建华同志获“滨州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烟台校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318号
邮编:264003
滨州校区: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三路522号
邮编:2566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Copyright © 2025 鲁ICP备05001957号-1 鲁公网安备 3706130200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