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建华被评为滨州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个人

发布日期:2009-06-19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王忠彦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王忠彦 浏览次数:102

近日,滨州市人事局、司法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我校党委宣传部卜建华同志获“滨州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