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旅游安全工作

发布日期:2008-09-27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佚名 供稿审核人: 责任编辑:宋向伟 浏览次数:2

926,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以及各高等院校,扎实做好国庆期间旅游安全工作,严防各类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指出,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刻认识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坚决防止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要突出重点,加强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认真组织对游客密集场所、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大型游览设施、旅游节庆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

《通知》要求,要明确职责,狠抓旅游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要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安全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通知》强调,要密切配合,搞好值守应急,形成联动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特别是重点环节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要针对各类旅游活动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对有关情况进行预测,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制定相应的突发紧急情况救援工作预案,及时做好演练与培训,做到有备无患。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领导同志要亲自在岗带班,及时掌握旅游安全动态,确保信息畅通。